华法院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五华县人民法院委托,于2023年5月19日就五华法院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采购编号:GDQCZB23F016)采用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DQCZB23F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五华法院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汉光超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五华县兴业大道西延线6号
投标折扣率:百分之玖拾柒(97.00%)
五、评审委员会:
组长:林运辉;成员:林运辉、卓秀春、温导明。
六、评审相关资料:
供应商 |
价格得分 |
技术、商务得分 |
综合得分 |
名次 |
广东汉光超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70.80 |
80.80 |
1 |
梅州市丰宜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9.80 |
6.30 |
16.10 |
3 |
梅州市俊丰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日日鲜菜篮子配送中心 |
9.90 |
17.10 |
27.00 |
2 |
七、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货物类计费标准计费。
收费金额:¥12,750.00元
八、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五华县人民法院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D2-820室
联系电话:0753-2331399
联系人:叶小姐
供应商对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或五华县人民法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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